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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纪校规
一、学生一日常规 (一)起床 住宿生要按时起床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洗漱和内务整理,按时离开宿舍。 (二)晨训 1.铃声响后各班迅速带队入场,做到快、静、齐。 2.一切行动听指挥,严格按号令做到动作标准。 3.晨训时要整齐、规范、有力。 (三)上课和下课 1.按时进教室,因病因事不能进教室必须办理请假手续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。 2.上课预备铃响立即进入教室端身正坐,保持安静。 3.老师进教室上课,全班同学应随值日生口令起立致敬,待老师回礼后方可坐下。 4.迟到者,应在教室门口立正喊报告,经老师同意后再入教室,动作要轻、快。 5.课堂上要专心听讲,认真做好笔记,积极思考,踊跃回答问题。 6.上课发问,应先举手,经老师同意后再起立发问。 7.上课时坐姿正确,符合卫生保健要求。 8.上实验、实训课时,要听从指挥,不得随便触摸仪器,物品,损坏设备要按规定赔偿。 9.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、凉鞋,女生不得穿高跟鞋、裙子。 10.上课时间,学生要关闭手机,并统一存放在收纳袋里,专心致志听讲。 11.下课铃响,教师宣布“下课”,全体同学应随值日生口令起立致敬,待老师走出教室或经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教室。 (四)自习 1.树立良好学风,保持教师安静,自觉遵守纪律,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。 2.按老师的要求独立完成当天各学科作业。 3.认真钻研,积极思考,有疑难问题需要商讨时,不能影响他人学习。 (五)就餐 1.讲究文明用餐,打饭时要互相礼让,自觉按秩序排队。 2.注意饮食卫生,爱惜饭菜,不乱扔食品,不乱倒饭菜,养成节约习惯,争做“光盘行动”的践行者。 3.对饮食有意见要按程序有礼貌地反映解决,尊重炊管人员的劳动。 (六)课间 1.课间要做好下一节课的准备工作,同时应走出教室活动,不要追逐打闹,上、下楼时不要拥挤,要靠右边走,注意安全。 2.值日生擦净黑板、讲桌,并帮助摆放好下节课的教具和实验器材。 3.课间活动要注意安全,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。 (七)课外活动 1.按规定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。 2.踊跃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和实践活动。 3.阅读报刊和有益的课外书籍,拓宽知识领域,陶冶情操。 (八)就寝 晚自习后,要抓紧洗漱,做好睡前准备,做到熄灯息声。住校生不请假不得外出或外宿,寝室内不得留宿外人。 二、学生管理规定 (一)在校规定 学生在校必须遵守《中职学生守则》、《中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 (二)进出规范 1.学生在上课(含自修课)期间进宿舍,须持签有班主任意见和学管部审批意见的请假条,并将请假条交给宿管员作为有效凭证。宿管第二天把假条交到学管部,学管部向班主任查核。 2.学生在上课(含自修)和休息时间内离校,须持请假条找宿管员填写《离校登记》,并向保卫科出示假条,填写《学生出入登记表》。 (三)课堂礼貌要求 1.预备铃响,应立即进教室入座,准备好该节课所需的学习用品。 2.预备铃响后1分钟内值日干部就位,全班齐唱歌曲或肃静等候上课。 3.起立动作要速度、姿态端正,对老师行礼要有恭敬和感恩之心,上下课的礼貌用语要整齐、宏亮。 4.上课不戴帽、不戴有色眼镜、不吃任何食品。 5.坐姿端正,不将腿伸到通道上,不能伏在课桌上听课,不打瞌睡(身体不适可向老师报告)。 6.不做(不讲)与听课无关的事(话),向老师发问先举手。 7.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室,必须经上课老师批准。迟到者要站在正门报告,经老师批准后方能入座。 8.上课期间(含晚自习)不得玩手机、讲闲话、打瞌睡。 9.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起哄、喧哗,如发生意外情况,服从老师指挥调动。 10.体育课、劳动、实习要注意安全,听从老师的指挥。 11.对违反以上要求者,任课老师要作记录交教务处审核,每项或每人次按文明班评比细则标准扣分。 三、学生考勤制度 (一)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按时到校上课。凡因病、因事不能上课者,应请假或补课,否则作旷课处理;上课前擅离教室(或现场)者作早退处理。 (二)每班设立教学日志。每节课(包括自习、劳动、集合等)均应由班主任、任课老师点名登记。学生考勤每周由班主任在班内公布一次,每月由学管部向全校公布一次。学期结束时,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学籍表和学生档案。 (三)学生请病、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。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签核实意见后送学管部审批;请假三天以上,征得家长意见后,由校级领导审批,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,应在回校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。 (四)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,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,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,经医院证明病未愈,不能复学者,可继续休学一年。 (五)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21课时,或请事假累计达到35课时者,给予警告处分;累计旷课达到35课时,或请事假累计达到56课时者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累计旷课达到50课时,或请事假累计达到70课时者,给予记过处分;累计旷课达到80课时,或请事假累计达到90课时者,给予留校察看处分;累计旷课达到90课时,或无故离校连续两周者,作自动退学处理。自动退学的学生,从处分之日起,取消其学籍。 (六)迟到、早退2次当旷课一节;请事假10节当旷课一节;病假不计。 (七)出勤情况与学生期末德育考核成绩挂钩。 四、学生仪容规范 学生的仪容必须端庄,整洁大方。服饰合乎学生身份,与非学生有明显的区别。 (一)按要求穿班服或校服,正确佩戴徽章或标志(校徽、团徽、袖章、值日标志等)。 (二)穿衣裤要扣好钮子,女生还须扎好头发、衣着整洁、不穿奇装异服。 (三)男生不留长发,发长前不能到眼睛,两边不能遮耳朵,后不能盖衣领:男女生不许染发,不烫发、不留古怪发型、不戴首饰,不留长趾甲,不露纹身,不许穿拖鞋上课, (四)在校园内时不穿背心,不光脖子,不许戴有色眼镜。 (五)上体育课要穿运动服、运动鞋,不要戴手表、锁匙、校徽、团徽、等硬物,以免损伤身体。 五、升国旗仪式规定 (一)学校按国家颁发的《国旗法》规定,每周一早上举行全校师生升旗仪式,每周日由升旗同学负责降下国旗。 (二)每周星期一早操或早读课时间为升旗时间(除降雨外),全校教职工、学生列在升旗台前,在指定地点整队。 (三)升旗仪式: 1.整理队伍,整齐站立。 2.全体肃立。 3.出旗;放运动员进行曲。 4.请师生们向国旗行注目礼,奏国歌,唱国歌升国旗。 5.礼毕。 6.国旗下讲话。 7.学校领导作本周简短要求。 8.结束、按顺序跑步离场。 六、集会规定 (一)集会时,全体学生均按要求准时到指定位置集中,并迅速整理好队伍。 (二)开会时,认真倾听,认真做好会议记录。 (三)集会期间,应将手机关掉或调至振动档。不做与会议无关的各种事情,保持会场的安静和干净。 (四)集会期间,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起哄、喧哗。应适时鼓掌,不能喝倒彩。如发生意外情况,服从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指挥调动。 (五)集会期间,不能擅自离开会场,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会场,必须经现场指挥员或班主任批准方可离开。 (六)集会完毕,离开会场时,班级或学生各自主动将所在附近打扫干净。 七、军训制度 (一)为了培养学生严格规范的行为习惯,突出学校规范化管理的办学特色,弘扬军人吃苦耐劳,雷厉风行精神,凡入我校的学生,必须接受学校有计划的军事训练. (二)新生入学时,按申报专业和军训编制人数组成训练班级,进行初步军训。 (三)由学校组成军训领导小组,同时聘请部队转业军人或大专院校教官,组成训练团队,按计划开展有序集训。 (四)训练时间为7—14天。 (五)集中训练完成后,学校还会将军事训练纳入体育教学计划及军事化管理项目,持续固化。 (六)军训的基本内容: 1.立正、稍息、看齐、报数,停止间各种转法; 2.齐步、正步、跑步、立定及动作分解; 3.蹲下、坐下、起立、跨立; 4.纵横排列、队形变换表演; 5.明确宿舍内务整理标准;做到所有物品摆放整齐,环境卫生清洁。 6.礼仪、礼貌、着装。 7.每班培养1—2名小教官,带队操练,指挥唱歌。 8.按流程开展军训项目展示或比赛。 (七)军训一日生活举止规范 班主任、教官要对学生进行《校纪校规》和国防知识的宣传与教育,狠抓学生的军容军姿、军纪军风,坚持不懈地培养学生的军人特质。 练三像:坐有坐像,站有站像、行有形象 振三声:口令声、呼声、掌声 纠三手:背手、袖手、插手 去三长:长头发、长胡须、长指甲 紧三带:鞋带、腰带、领带 扣三扣:领扣、衣扣、裤扣 行三礼:举手礼、注目礼、致谢礼 正三风:学风、班风、校风 (八)学生军训纪律规定 学生入学进行军事训练,其目的是通过军事训练,让同学们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和一定的军事理论,增强组织纪律性和自我管理能力,为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打好基础。为确保军事训练的效果,加强军训的组织纪律管理,特作如下纪律规定: (1)坚决执行命令,做到令行禁止; (2)姿态端正,军容严整,精神振作,严肃认真。 (3)按照规定位置列队,集中精力听指挥,动作迅速、准确、协调一致; (4)保持队列安静整齐,队列里未经允许不得乱动,不得交头接耳,严禁嬉笑打闹,出入列应当打报告; (5)在训练中,专心听讲,尽快掌握所学动作要领,做错动作打报告; (6)全体新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活动,严格遵守军训纪律,任何人不得无故旷课或不参加军事训练。 (7)对于请假时间累积达到整个军训时间的1/3或无故不参加军训时间累积达到整个军训时间的1/4者,其成绩视作不合格处理。 (8)因病、因伤不能正常参加军事训练者,凭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,个人提出书面申请,所在班主任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工作处审批,对于情况属实者,经学管作处批准,采取跟随连队观察见习的办法来代替军事训练活动,随连队观察见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军训作息时间。 (9)对于违反军训纪律的新生,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作如下处理: ①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警告处分:不服从老师、军训教官和军训干部管理;迟到、早退累计达5次或旷课达1天;不文明、不礼貌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。 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迟到、早退累计达10次;旷课达2天及以上。 ③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记过处分:无故不参加军训时间超过整个军训时间的1/4;伪造或骗取病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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